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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医务室经营权承包项
发布时间:2024-07-3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项目描述和内容概要

1、招标人: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2、项目名称: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内医务室经营权承包项目

3、项目地点: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三栋101A101B

4、合作期:20248月至2027年 8月。合作期满后,如果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协议。

5、基本情况: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目前学院开设药学院、护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计 5 个二级学院 21 个专业,预估 2024 9月在校师5000人左右

6、项目说明:招标人向中标人无偿提供医务室场所。由中标人负责对全院师生开展医疗、疾病预防、保健、健康宣教等工作中标人需向学校上交 伍万 元安全保证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务室日常坐诊负责人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并经注册后在医疗单位从事医疗工作的时间≥5年,且为内科临床专业医生。其它医生必须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以上资质)并经注册后在医疗单位从事医疗工作的时间≥3年,且为内科专业或临床类别医生。

3、近三年的医疗服务中无医疗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纠纷、犯罪承诺)。

4、不得将医务室进行任何形式分包、转租(不分包、转租承诺)。

三、递交资料要求(注:下划线字体的必须提供,缺少的将严重扣分甚至取消资格)

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目录清晰,包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附件1)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有效审查自查表(附件3)、分数自评对照表(附件4)、用户需求响应表(附件5)、医务人员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和执业资格证、社保证明)医务室经营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等)服务评价(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校方公章)等内容;

四、用户需求

1、投标人应依法持有国家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应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并将这些证件复印给招标人备案及供卫生管理部门检查。合作期内,投标人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招标人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管理。

2、投标人按《医务设置规范》在招标人3栋101A101B楼设立医务室,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申明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3、医疗设备,器械等用品由投标人承担。

4、全权负责医务室的诊疗、经营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除房租、水电费,其他医务所有支出如医疗垃圾处理以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负责做好医务室内的防火、防盗、保安、卫生等工作。因投标人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的水、电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在合作期限内(招标人规定的暑假、寒假期间除外)确保每天8:00-22:00安排有资质的医护人员在医务室坐班,并保证22:00至第二天8:00有资质的医生和护士留守校内,提供24小时接诊服务;在招标人通知的学生放暑假和寒假期间无需投标人安排人员值班。

7、按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及诊疗护理规范开展诊疗工作。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地点行医,不得经营医疗以外的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更不得外包或转包。

8、在接诊过程中,根据病情或受伤程度,投标人医务人员可采取就地医疗或建议向其他医疗机构转诊措施,如出现转诊费用则由病人支付,投标人无需承担。

9、负责招标人新生、毕业生的体检工作(负责体检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正规医院)并将体检结果(应含个人检查报告、结果异常人员名单及统计表等)及时反馈给招标人

10、负责传染病的填卡、上报,传染病人的隔离、转诊,及指导招标人进行传染病源的消毒、防治工作。

11、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医疗纠纷、事故及相关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医疗事故认定由投标人举证。

12、应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免费派出医疗小组为招标人指定人员开展防病治病、健康咨询、意外伤害预防及创伤急救等健康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按季节组织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及宣传报栏以及为大型群体活动(如军训、运动会、四六级英语考试、消防演习等)现场提供医疗服务。

13、配合招标人处理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非典、甲流、登革热等)。

14、协助招标人开展学生医保工作。

15、投标人应将下列证明材料(医务人员资质证明、身份证)经招标人审核后复印备案。

五、对中标人的相关要求

1、药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不得超范围经营,一经发现,每次扣罚200元,不得以任何原因使用私人收款方式,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次。

2、中标人必须合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超范围经营,必须合法用工。如中标人违法或违规经营,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双方合作以诚信为本,在协议期内经营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校方无关。

3、中标人按照学校医务室要求应建立健全医疗纪录管理制度,对每位受伤或疾病的学生进行详细记录,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信息外泄。

4、中标人对现有建筑装修改造方案须经校方批准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中标方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管理服务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有效上岗证、资格证。

6、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三日内需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交纳管理费。逾期将视为放弃。

、招标人权利及义务

1、将招标人学校3栋101A101B作为医务室场地,无偿提供给中标人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并为医务人员提供一间住宿用房。合同期内,租及水电费自费

2、保证医务室场地水、电的正常供给,如有断水、断电现象须及时通知中标人做好相应的准备。

3、视实际情况免费为中标人提供办公桌椅等物品。上述均属学院资产,中标人应爱护使用,并妥善保管,如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需按实际价格赔偿。

4、合作期内,招标人有权监督和审查中标人医务室的药品来源及相关资质证明,定期对中标人的药品采购、服务质量、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中标人提出,并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

5、招标人原则上负责维护中标人工作人员按政策、法规正常开展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秩序以及人身安全,并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招标方有权追究中标人违规或失职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凡医疗纠纷差错事故责任以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协议期满前及协议期满后终止协议的处理方式:

1、中标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方要求的经营资质,如中标方未能提供相应资质文件或出现虚假承诺情形,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中标方不能提供正常门诊医疗服务、违反相约的医疗收费规定或出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以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鉴定为准),中标方需给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补偿,招标方有权终止与中标方的合作。

3、协议期满后,招标方提供的桌、椅、土建等设施,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投资的设备归中标方所有。中标方应在期满10内将医务室移交给招标方。

4、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预先通知对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发标

1)发标时间:2024 7 30 8:30-17:00 (北京时间,下同)。

2)发标地点: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后勤资产处(根据情况可以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3)领取《邀标文件》不需要任何费用。

3、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 8 5 14:00 前。

2)投标地点: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后勤资产处。

3)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

4)标书接收人及电话:苏志波,18670087613

4、中标公告

1评标完成后由招标人在学校官网发布中标公告。

2对评标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交给招标人。

、评标定标原则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有效性审查表》(附件6)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投标评审打分,打分标准见《综合评分表》(附件7)。

2.唱标及有效性审查后若出现只有两家合格投标人的情况,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两家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

3.投标的排名。按评标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次序,即打分最高的为第一名,依次类推。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排序的先后(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以和同类业绩等情况进行判定)。

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放弃或弄虚作假、不能正常履约等无效情况的则中标人依次顺延。

、投标文件原件核查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出原件核查,中标人须接到投标人原件核查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原件核查。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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