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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校前广场铺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意向投标单位)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广场铺贴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工程建设项目  

1.2 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历经铺街道紫薇西路168号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1.3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1万米。一期已建约8.5万,二期待建约12.5。此次建设为二期工程。

1.5邀标范围校区前广场铺贴建设:总铺贴面积约6900平方米,含主材料与辅材以及现场施工与管理。由于工期较短,划分为两个标段,即校前坪西为第一标段,为校前坪东第二标段。投标时为两个标段总量,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划分标段。

1.6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招标人提供设计施工图。投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范围,踏勘项目现场,结合项目及自身情况报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以人民币报价,元为单位。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图纸及清单,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招标人根据情况予以澄清,若中标后提出疑问需要增加费用,招标人概不认可,视为投标人均含在综合单价中。

1.6.1投标单位应以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基础进行报价;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清单为准进行报价。

1.6.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材料费、人费、运输费、安装费、维护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保险、利润、增值税及施工安装应该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税费

1.6.3投标报价时包含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交纳合同总价 总承包服务费

1.6.4投标单位应该认真查阅施工图纸,并勘察现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等)入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无论何种因素影响,均执行合同单价。

1.7合同工期

1.7.1计划开工日期2024   4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1.7.2计划竣工日期2024

1.8 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9付款方式:

2.发标

2.1 发标时间:2023 12 23 8:30—17:00 (北京时间下同

2.2 发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即邀标人工程建设指挥部

2.3 邀标人提供的资料:邀标文件(含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2.4 费用:领取《邀标文件》不需要任何费用。

3.投标

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17:00前。

3.2 投标地点:长沙市宁乡市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工程建设指挥部3#一楼)

3.3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采用胶、文件正文除封面外应编制连续页码。

3.4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5 投标人所有投标资料均应提供电子文档,采用U盘单独存储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提交招标人

3.6 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承诺书(附件二);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相关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证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5)近三年业绩,不少于3个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6服务方案及项目建议(自拟);

7)投标报价汇总表(附工程量清单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邀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投标邀请中3.3条规定密封提交,并在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现场踏勘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开展现场踏勘,邀标人予以配合(现场联系人黄四平。由于未踏勘(或未仔细踏勘)现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现场踏勘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邀标答疑

6.1 投标人在收到邀标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咨询,应于202312 25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邀标人提出。邀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邀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邀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因邀标文件而单方面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不属于邀标人承诺,邀标人概不负责。

6.2 邀标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有权对已发出的邀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获得邀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文件后应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无书面确认也视作认可,该修改内容为邀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开标与定标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定。

7.2 定标。邀标人将以最低价评标法评标,从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中选出中标候选人。同时,邀标人将视情况组织第二或第三次报价。没有中标的单位,邀标人无需进行任何解释。

7.3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支出。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邀标人对上述费用或支出不负任何责任。

7.4 参加投标的单位视作完全接受本邀标文件及合同全部条款,中标单位及落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8.废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8.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8.2 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无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8.3 未按邀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8.4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5 未在规定期间交纳投标保证金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零万元整(¥0.00)汇入邀标人帐户在投标时出具交款凭证。

10.履约及安全责任保证金中标候签订合同前约定发包人缴纳履约及安全责任保证金。

11.签署合同

11.1 中标候选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邀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邀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11.2 招投标双方共同承认的邀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1.3 如中标候选人违约或未按时交纳履约及安全责任保证金或不按规定时间签约均视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邀标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12.其它

12.1 本邀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邀标人。

12.2 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邀标人将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12.3 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直接递交(邀标人认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12.4 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交邀标人查验

12.5 请在收到本邀标文件后2小时内向邀标人确认收到。如果贵单位放弃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前日通知邀标人

12.6标书接收联系人:杨璠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免章)

2023 1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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