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SWC2025—公告543号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19#栋三食堂设备采购”
邀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致: (意向投标单位)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19#栋三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1.2 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社区紫薇东路168号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内
1.3 工程概况: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一期已建约8.5万平方米,二期待建约16.5万平方米。包括:二期一批:1#行政楼、9#图书馆、10#教学楼、11#体育馆、地下室、16#~18#学生宿舍、19#后勤物业楼;二期二批:13#康养楼、14#老师宿舍、15#学生宿舍。
1.4 土建总包单位情况:本项目土建施工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由湖南远大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14#~19#),第二标段由湖南岳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11#、1#),第三标段由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9#、10#、地下室)
1.5招标范围:19#栋三食堂设备采购工程,具体包括:食堂功能区设备、设备配套品、各档口设备、抽排烟系统等(详见附件五设备清单)。
1.6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图(装修及设备,供参考)。投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范围,踏勘项目现场,结合项目及自身情况报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以人民币报价,元为单位。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图纸及清单,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招标人根据情况予以澄清,若中标后提出疑问需要增加费用,招标人概不认可,视为投标人均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可根据自己专业能力对设计进行深化。中标单位提供深化设计图纸报招标人确认。
1.6.1投标单位应以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图纸(装修及设备)、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报价。
1.6.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及安装水电费、维护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保险、利润、增值税及设备采购安装应该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税费。
1.6.3投标报价时,应包含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交纳合同总价 / 的总承包服务费。
1.6.4投标单位应该认真查阅施工图纸,并勘察现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等),并计入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无论何种因素影响,均执行合同单价。
1.7合同工期
1.7.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1.7.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前。
1.8 质量标准:达到《食品安全法》、《商业厨房设施技术条件》、《商业厨房设备评价方法》及相关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9付款方式:
1.9.1签定合同,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30%;
1.9.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至结算款的75%;
1.9.3工程完成验收合格,且装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至结算款的90%;
1.9.4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二年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1.9.5本合同工程款的支付,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有效合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为付款前提。
2.发标发放
2.1 发标时间:2025年7月27日8:30—17:00 (北京时间,下同)。
2.2 发标地点:长沙市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社区紫薇东路168号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即招标人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取招标文件
2.3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招标文件(含技术要求)、设计图纸、效果图、原建筑各专业图纸、工程量清单。
2.4 费用:领取《招标文件》不需要任何费用。
3.投标
3.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15:00前。
3.2 投标地点: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综合部。
3.3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采用胶装(未胶装按废标处理)、文件正文除封面外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人所有投标资料均应提供电子文档,采用U盘单独存储,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提交招标人。
3.4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5 样品送审与封样要求:投标时不送样,确定中标人后送样。
3.6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并分别装订。投标人必须按以下顺序和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编好页码和目录。
3.6.1 商务标
(1)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承诺书(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相关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不少于3个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5)投标报价书及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及总价表,盖造价编制人员执业印章;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6.2 技术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附件四),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并提供人员证件、社保资料等。
(2)投标人自编的产品、材料说明;
(3)安全、质量、工期承诺书;
(4)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合理化建议等(自拟);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用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投标邀请中3.3条规定密封提交,并在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现场踏勘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开展现场踏勘,邀标人予以配合(现场联系人谢部长:13307316248)。由于未踏勘(或未仔细踏勘)现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现场踏勘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招标答疑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咨询,应于2025年7月29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因招标文件而单方面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不属于招标人承诺,招标人概不负责。
6.2 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文件后,应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无书面确认也视作认可,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开标与定标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定。
7.2 定标。招标人将以方案最优及合理低价的评标原则评标,从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中选出中标候选人。同时,招标人将视情况组织第二或第三次报价。没有中标的单位,招标人无需进行任何解释。
7.3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支出。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或支出不负任何责任。
7.4 参加投标的单位视作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及合同全部条款,中标单位及落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8.废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8.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盖公章的;
8.2 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或无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8.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8.4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5 未在规定期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6投标人不具备邀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8.7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8.8投标有效期、施工工期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邀标文件要求的。
8.9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邀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10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邀标人不能支付的。
(二)出现串标、行贿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汇入招标人帐户。
10.履约及安全责任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约定,中标候选人向发包人按合同金额5%缴纳履约及安全责任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全部义务、施工过程中无安全责任赔偿事故、且所承担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
11.签署合同
11.1 中标候选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11.2 招投标双方共同承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1.3 如中标候选人违约、或未按时交纳履约及安全责任保证金、或不按规定时间签约,均视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将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12.其它
12.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2.2 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12.3 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直接递交(招标人认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12.4 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交招标人查验。
12.5 请在收到本招标文件后2小时内,向招标人确认收到。如果贵单位放弃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前三日通知招标人。
12.6标书接收联系人:刘老师,13973129757。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免章)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