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切实保障学院师生的饮食安全,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符合食品行业的健康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因从业人员健康隐患所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二、健康检查与管理
(一)健康证办理
1.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新入职人员需在入职前完成全面且规范的健康检查,包括内科、外科、传染病筛查等项目,在取得健康证后方可正式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2.健康检查项目应细致入微,重点聚焦于传染病(如甲肝、戊肝、伤寒等)、皮肤病(如湿疹、化脓性皮肤病等) 以及其他可能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疾病,确保从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食品行业严格要求。
(二)定期健康检查
1.食堂从业人员需每年按时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以确保其身体状况始终符合食品行业要求。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常规检查、肝功能、肠道致病菌检测等,检查过程需严格遵循
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和标准。
2.对于检查中及时发现的健康问题,从业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前往正规医院接受专业治疗。待完全康复后,需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只有在检查合格并获得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后,方可恢复上岗工作,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三)突发疾病处理
1.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出现发热、腹泻、呕吐、咳嗽等症状,应即刻停止手头工作,迅速佩戴好口罩,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并第一时间前往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需及时向食堂管理部门报告病情,以便安排后续工作调整。
2.专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医嘱进行治疗。在治愈后,需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再次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上岗。在患病及康复期间,严禁从事任何与食堂食品加工、售卖等相关的工作。
三、个人卫生管理
(一)工作服与个人卫生
1.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干净整洁、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无污渍、无破损。同时,要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确保身体清洁无异味,避免头发、汗水等污染食品。
2.工作期间严禁佩戴首饰、手表等可能脱落或污染食品的物品,禁止涂抹指甲油、香水等有香味的化妆品,防止对食品造成化学性污染。
(二)工作场所卫生
1.从业人员需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每日工作结束后,需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的清洁打扫,包括地面、台面、设备等。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深度清洁消毒,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确保工作环境无害化。
2.工作期间严禁在食品加工区域内吸烟、进食或从事其他任何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如吐痰、擤鼻涕等。如需咳嗽或打喷嚏,应远离食品加工区域,并用纸巾或手肘遮住口鼻,防止飞沫污染食品。
四、健康档案管理
(一)建立健康档案
学校应为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建立详细、准确的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健康证有效期、患病及治疗记录等。健康档案应实行一人一档,妥善保存,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和查阅。
(二)档案更新与维护
每当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时,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确保档案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限制档案查阅权限,保护从业人员个人隐私。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后勤资产处负责解释。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202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