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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仓库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仓库管理守则

1、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2、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作业物料的发送,协助财务成本管理对物料采购成本的控制和监督;

3、对物品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物品的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部报告物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4、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二)入库管理规定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在《物品入库登记表》上签字。

2、材料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登记表各栏应填写清楚,并到财务部记帐。

3、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和校分管领导。

(三)储存管理规定

1、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

2、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放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四)出货管理规定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出货。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借等损失,应负经济责任。

(2)领取物资时,经各处室、教学机构、教辅机构负责人批准,经办人到后勤处仓库,需在《物资领用登记表》上签字,仓库管理才可发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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